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曹德莉)5月18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在郴州市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评估现场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观察员、群众代表等10余人到厂区查看整改情况。苏仙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小文对案件情况作了介绍,市生态环境苏仙分局副局长张俊、执法大队大队长艾峰分别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厂区干净、无异味的现状,受邀代表均对案件办理和整改工作表示赞赏。
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故在金属冶炼生产、运输、储存和备料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尤其是对固体废物应采取转运处置等有效处置。
办案检察官开展实地调查走访
2021年1月21日,苏仙区检察院根据郴州市检察院的交办函,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郴州市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的环境监管不依法履职一案立案调查。
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郴州卓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停产后,其贮存的次氧化锌、锌焙砂、电解锌等物质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于是,苏仙区检察院向郴州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对郴州市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并督促郴州市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清除污染。
检察建议下达后,苏仙区检察院组织专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持续跟踪,到厂区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确保生产车间和仓库储存的危废、废液得到清理,核验了处置危废、废液公司的资质和处置方案,确保危废、废液处置得当不造成二次污染,要求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持续运转并对处理后水质定期抽检,确保无危废残留被雨水冲刷后超标排放至管网或自然环境。
截止目前,卓越公司遗留的危废、废液已全部处置完成,共转移处置危废8444.01吨,处置废液5100立方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查看整改现场
收到检察建议后,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积极行动,共同督促郴州市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清除污染、出城入园升级转型。
苏仙区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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